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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中市業者運送桶裝包裝水要加收「樓層費」,消費者投訴是變相漲價。 記者張明慧/攝影 |
業者搬運桶裝瓦斯、家具到無電梯的公寓,通常會額外加價,習慣買桶裝包裝水的台中市民小余,最近也被業者加收一層樓五元的「樓層費」,抗議業者變相漲價。
中市大里區小余一向喝包裝飲用水,家裡和公司共三台飲水機,定期訂購包裝水。他說,業者之前送貨到他二樓住家都不加價,但日前叫五桶水,送水工人卻表示得加收「樓層費」,每層樓五元,五桶水共多收五十元。
他說,區區幾十元是小事,但業者未事前告知就加收樓層費,等於變相漲價。
業者解釋,每桶水重達廿公斤,工人吃力扛上樓,因為沒有電梯,才加收工錢;由於成本上漲,擔心漲價影響生意,只好改收樓層費補貼。
台中市主任消保官康馨壬指出,運送桶裝瓦斯、電器、家具等物品,業者收取樓層費並不違法,但要事先溝通;若契約未載明,訂貨時也未口頭告知,消費者可拒繳;若有糾紛,業者須舉證事前已告知,否則消費者不必埋單。
高雄市政府消保官鄭秋洪說,若未事先告知,業者送貨到府才說要加樓層費,民眾可以拒付,但業者也可以把物品收回,兩方發生爭議,得協商解決。她說,通常民眾都能體諒工人搬貨走樓梯上樓的辛苦,事前說好,不會有爭議。
高雄市經發局公用事業科長陳怡良說,瓦斯行如要加收樓層費,市府要求業者要在店內張貼說明,民眾叫瓦斯時,業者也要在電話告知,避免臨時加錢惹爭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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