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聯合報╱王宣一(美食家)】
臭豆腐常常被當作台灣小吃的代表之一,推薦給觀光客,我隱隱有些覺得不妥。
臭豆腐原籍可能是北京,也可能是湖南,後來到了上海,再到了台灣,且不論出身血統,它早已是一種台灣街巷裡的小吃。五零年代台北街頭,常見外省伯伯挑著一個炸臭豆腐的擔子,沿街叫賣,炸得酥脆的臭豆腐加上自製的泡菜和辣椒醬,大人小孩就站在攤子邊吃上一盤,風味十足。
我父親喜歡吃的臭豆腐是加上幾顆毛豆和老鹹菜清蒸,那種早期上海式的吃法原來並不普遍,但是後來突然流行起來,演變成今日夜市小吃店的麻辣臭豆腐,後來還有碳烤臭豆腐。這一流行成了夜市的災難,只要某攤子一賣臭豆腐,氣味遠播,就蓋過其他的味道。
有個有點憂傷的笑話是在一位朋友身上,據說他家樓下的臭豆腐是台北最好吃的,可是做鄰居的他飽受臭氣之苦,多次向環保單位申訴但都沒有下文,他火大警告周圍朋友,「誰到我家樓下去吃臭豆腐被我碰見,我發誓不理他」。我另一位朋友非常愛吃臭豆腐,每天都計畫趁這位住樓上的朋友出國時溜去吃,但還沒執行,住樓上的朋友驟逝,那位想吃的朋友說,我現在可不敢偷偷去吃,他在天上一定看得到的。
臭豆腐是一種發酵的食物,舉凡發酵的食物味道都很特別。以前我對味道重的乳酪總是敬而遠之,但是吃多了以後,一點也不覺得可怕,反而變成日常飲食中常吃的食物。食材達人徐仲非常喜歡豆腐乳,他一直想將豆腐乳推廣至世界美食舞台,他說,一樣是蛋白質發酵的食物,為什麼可以接受乳酪就不能接受豆腐乳。我總是笑他大民族主義,他的話沒錯,但是乳酪的吃法和在菜色裡的應用和中國菜很不一樣。要把這樣傳統的食物介紹給其他民族,好像該用點什麼技巧呢?
發酵的食物其實保有很重的在地風味,這種天然發酵的氣味,包含了氣候、土地的媒介,發酵的觸媒可能是蔬菜、豆類、肉類,這些食材都帶著大量土地的氣味,所以發酵食物都有鄉土氣息,要讓另外一個土地的人們接受,要經過相當的時間和過程。即使日本的納豆至今也才被日本之外的民族接受;瑞典人著名的醃鯡魚罐頭,臭氣可以炸人,必須在水中開啟;中國人的醬油豆瓣經過這麼久,才逐漸為西方接受。
因此台灣行銷美食時,我倒覺得不要把臭豆腐、皮蛋、豬血糕放第一線,這些味道和顏色都不容易被異國文化所接受,何苦為難人家呢?但在台灣的小吃中有什麼較能被接受呢?以東方人來說,也許滷肉飯有一些市場,潤餅也不難理解,蚵仔煎和西式的煎蛋捲及韓式煎餅有點類似。
至於魷魚羹、肉羹、大腸米線,必須內行一點的食客吧。肉圓、粿類或炒米粉等米食,好像和西方人還有距離,尤其那些醬料味道並不是他們熟悉的。西方人近年接受米飯的人口變多了,對米做的東西卻多不到深入的程度。而年輕人對夜市小吃的炸食接受度較高,像是鹽酥雞、炸地瓜球、蘿蔔糕。
就我觀察,大部分的觀光客對餛飩、小籠包這些麵點就難不倒他們,燒餅油條和豆漿接受度也不錯。雖然這些美食小吃有點混血,不全然是台灣小吃,但畢竟燒餅油條配豆漿是在台灣結婚生子的,經過了一代兩代三代,也算是新一代台灣美食吧。
因此行銷台灣美食,無論如何,還是要考慮觀光客的接受程度,觀光客一踏進夜市,就拿出臭豆腐,可是會嚇跑他們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