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sober716 (像大樹一樣高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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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[新聞] 紙本電子發票中獎需要「明細」才能領錢?
時間Tue Jan 14 16:33:34 2014
來源:三立新聞網
http://www.setnews.net/News.aspx?PageGroupID=1&NewsID=10376&PageType=12 剛看到就轉過來一下,提供給大家參考喔 文章有點長,可以點上面網址,比較容易閱讀
紙本電子發票中獎需要「明細」才能領錢?財政部:不用啦 記者黃郁棋/綜合報導 今後去便利商店買東西,必須同時保留「明細」以及「發票正本」才能去郵局領錢了嗎? 別再相信沒有根據的說法了。最近這則消息在網路上被瘋狂轉發:「購物明細不要丟喔! 如果你中獎的金額在1000元以上,而你沒有那張明細,聽說是不能領錢的喔。」真的是這 樣嗎?記者詢問財政部賦稅署科長張正坤,對方表示:「這是謠言,無論兌換多大或多小 的獎,都不需要明細。」 從2014年1月1日開始,財政部重新修正「統一發票使用辦法」,除了「二聯式」、「三聯 式」、「收銀機」、「電子計算機」、「特種發票」之外,再增加「電子發票」作為對獎 、收據之用;除此之外,「紙本電子發票」原則上也不再提供交易明細。民眾想要確認「 剛剛買了什麼」,必須等48小時之後,用智慧型手機或平板掃描QR Code才能知道。這讓 許多人擔心,如果對方算錯帳,不就很難在現場發現了嗎?都離開了現場,還拿什麼證明 是對方算錯? 不知道是不是擔心類似這樣的交易糾紛,許多7-11到現在還是會附上「交易明細」讓民眾 直接查看;而一個網路謠言在最近幾天甚囂塵上:「如果想領獎,除了發票正本,還必須 保留這張購物明細才行!」1月10日至今,已經造成超過1萬4千次轉發。記者於清晨致電 詢問財政部電子發票專員,對話如下: 「請問是財政部電子發票服務平台嗎?想請問您,現在如果想拿紙本電子發票兌獎,是不 是連明細聯都要留著?」 「我們跟郵局確認過,只要拿中獎發票正本,就可以去領獎囉。」 「是上面有QR Code的那張嗎?」 「對,就是那個,不需要明細哦。」 而財政部賦稅署科長張正坤接受訪問時也表示:「這是謠言,無論兌換多大或多小的獎, 都不需要明細。」 謠言破解。不過,若商家沒有現場提供「明細」,民眾也可以在48小時後利用手機APP來 網路查詢;只不過對於那些沒有智慧型手機、平板的民眾而言,就十分不公平了。
結論: 一、「原則上」,商家開紙本電子發票時,已經不需要附上交易明細了。民眾必須48小時 後利用手機掃描QR Code,來查詢交易明細以及中獎訊息。不過,是否容易因此造成交易 糾紛,十分令人堪憂。 二、民眾還是可以主動要求商家提供交易明細。 三、如果想退貨,必須帶的是「紙本電子發票正本」(有QR Code的那張)才能辦理。 四、如果幸運中獎了,僅需攜帶「紙本電子發票正本」就可以領獎,不需要明細。(明細 資料都存在網路上了) 五、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「免付費服務專線」是24小時營業的,有問題可以善用 :0800-521-988 -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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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 TZUYIC:FB有很多網路謠言,危言聳聽。 01/14 16:34
→ garrson:曾經百貨公司退貨被唬爛,跟我說除了電子發票還要交易明細 01/14 16:41
→ garrson:沒有明細不給退,上網查才知道QR code就是明細 01/14 16:42
→ garrson:害我又跑一趟...怒!! 01/14 16:44
→ garrson:隔天跟收銀台說,明細紙本丟了,QR code就是明細 01/14 16:48
→ garrson:她說沒關係...沒關係!? 沒關係前一天打我槍幹嘛 @@a? 01/14 16:49
推 generally:謠言止於智者 01/14 16:5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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